摘要
网上曝出成都"以房养老"第一人后悔了的消息。我看了一下,虽然签订服务合同的一方不是金融机构,但合同内容符合"以房养老"的含义。我在十几年前阅读外国资料时,就接触到"以房养老"这方面内容,但我一直认为这种模式在中国基本不可行。在别人大谈"以房养老"时我没插过嘴,因为极力推进这一模式的代表人物是我的好朋友孟晓苏博士,他一腔热血,我不好泼冷水。在房地产领域,我俩都是"市场派"的学者,但在房产税和"以房养老"模式上,看法迥异。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5年第1Z期28-29,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