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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江苏吴中案:管理层收购进入后MBO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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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介绍]2003年9月17日,江苏吴中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吴中集团公司整体改制申请报告已获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的批复,拟参与此次改制的吴中集团管理层自然人16人中有8人在上市公司任职。根据批复函,吴中集团将由校办集体企业改制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股权性质按集体股、自然人股、期股设置。
作者 蒋莹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司法律评论》 2004年第1期454-463,共10页 Company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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