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6年1月1日起,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修订前的《公司法》简称'旧《公司法》')开始施行。新《公司法》对原有公司法律制度作了较大调整、补充和修改,对涉及公司法律关系的一些民事权益制度作出了重新安排,开启了公司自治的新时代。新《公司法》在诸多方面对现行公司运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必将影响对公司案件的司法审判。新《公司法》实施一年来,审判实务中公司案件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已开始发生变化.
出处
《公司法律评论》
2007年第1期37-51,共15页
Compan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