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的若干法律问题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出资是公司获得独立人格的必备法律要件,是公司债务的担保,也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物质前提,因此,出资义务是股东最基本、最重要的义务。从立法最初设想来说,股东完全出资是取得股东资格的条件,股东在出资范围内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但现实操作中不可能如此尽善尽美,为鼓励公司的发展。
作者 应钟铱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司法律评论》 2008年第1期70-78,共9页 Company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0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