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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信息披露体系——以中信泰富事件与“高盛门”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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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事件回顾及问题的提出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发出盈利预警称,为了减低西澳洲铁矿项目面对的货币风险,与汇丰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签订的若干杠杆式外汇买卖合约导致已实现亏损8.07亿港元和147亿港元的浮动亏损,为了加强公司流动性能力,大股东中信集团已同意为其协调安排15亿美元的备用信贷。
作者 陈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司法律评论》 2011年第1期143-154,共12页 Company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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