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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出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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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所谓债权出资,又称'以债作股',是指投资人以其对公司或第三人的债权向公司出资,抵缴股款。相较于以物权形式的出资,债权出资存在如下特点:(1)风险性。债权作为请求权,其不具备物权的支配性质,债权权利人无权直接支配债权的标的物。
作者 叶晓红
机构地区 国浩律师事务所
出处 《公司法律评论》 2012年第1期64-78,共15页 Company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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