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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衍生品交易立法的嬗变——兼论2008年信用危机的法律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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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美国衍生品管制的法律简史:传统视角普通法明确承认衍生品套期与投机具有不同的社会福利后果,并应用一项名为'差价合同规则'(the rule against difference contracts)的法律原则,将那些非套期目的的衍生品视作不可强制执行的对赌协议以抑制其发展。那些潜在的投机者将衍生品交易转移至有组织的交易所内,应对法律上的不可强制执行。其中,有组织的交易所提供私人性质的强制执行机制,尤其是'清算所',交易所会员将保证合约得到履行。清算所策略有效限制了衍生品投机风险的社会成本。
作者 陈秧秧
出处 《公司法律评论》 2013年第1期108-118,共11页 Company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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