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五项改革措施,其中的三项改革内容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和'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①。在此基础上,2013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资本登记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出处
《公司法律评论》
2014年第1期54-65,共12页
Company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股东派生诉讼立法研究——基于公司法与民事诉讼法协调的视角”(项目编号:09BFX08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