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试论证券行政和解中的权力制约机制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5年3月,我国证券行政和解制度开始试行。《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将证券行政和解界定为证监会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行为进行调查执法过程中,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与其就改正涉嫌违法行为,消除涉嫌违法行为不良后果,交纳行政和解金补偿投资者损失等进行协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 并据此终止调查执法程序的行为。
作者 许晓骁
出处 《公司法律评论》 2016年第1期151-160,共10页 Company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