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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联邦信息自由和透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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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92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并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国的信息公开法制向前迈了一步。值此之际翻译墨西哥联邦的《政府信息公开法》,以作为一面镜子,反思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实践运作,乃至将来的人大立法提供借鉴。
作者 李松峰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公法研究》 2011年第1期475-494,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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