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拙文多限干出土夏商古玉的个案评介.凡在定名、功能、年代、占有者方而与《简报》、《报告》有所抵触者.一律按照器物学、博物馆学方法重新定名.并注明对其功能、占有者的不同看法。按照出土玉器的年代分为夏、商以及殷早、晚两期等四个段落,王玉和王室成员玉器在先。方国玉器附在其后。因受出土玉器稀少的局限,夏代玉器在判定年代时尚存在一定程度的模期性.经笔者鉴考、筛选、(?)定的夏玉,虽不敢断定其年代准确无误.但定为夏式玉器还是可以成立的。商代早期在年代、功能上与发掘简报基本吻合。股代早晚两期玉器以妇好墓出土者为代表,列举82类中百余件玉器,可视为妇好的王玉典型器和鉴定标准器。地方或方国玉器以扬越墓和占蜀二祭祀坑所山者为重点.亦列举较多。均为两方国典型性玉器,其族群或方国的风格特点极为鲜明,体现了殷玉的统一性和多源性的并存、交流.显示山殷玉丰富多彩的历史面貌和艺术风格。
出处
《故宫学刊》
2013年第1期8-95,共88页
Journal of Gugo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