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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的政策目标和实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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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场务件下的教育可以有多种提供方式。义务教育应以社会公平为政策目标,以免费+强制的方式来提供,并遵循均等化的原则。实现这一目标,中央政府应承担全国范围内统一筹集和调度(供应)资金的责任,省级政府承担省内再调度的责任,地方(县级)政府承担教育活动有效进行的组织管理责任。收支管理模式可考虑:建立专用基金、实行独立预算和个人补贴账户等手段。最终保证每个中国的学龄儿童,可以在中国的任何地方享受同等的义务教育。
作者 周小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共经济与政策研究》 2005年第1期80-84,共5页 Public Economics and Policy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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