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同时,环境污染愈演愈烈,环境事件频发,国家不断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加大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力度,引导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将更多的资金投入环境保护领域。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是否足以激励地方政府提高环保支出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近年来转移支付资金规模、结构的现状,以及中央和地方环保支出的规模、结构,探讨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文章利用省级面板数据进行理论和实证论证,理论分析表明,地方政府具有经济治理偏向,容易忽视社会性支出,导致环保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体系中处于劣势地位;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对于地方政府环保支出的影响为负向,专项转移支付则具有正向激励效果,证明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激励效应不足。基于此,本文提出为构建生态文明社会,中央和地方之间应合理划分环境事权,将环境因素纳入地方政府标准财政支出范畴,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规范,增强转移支付资金的激励效应,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保证地方政府环保资金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出处
《公共经济与政策研究》
2018年第2期92-105,共14页
Public Economics and Policy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