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罚金刑制度是1997年《刑法》修订前提倡借鉴外国罚金刑的结果,15年来司法实践反映出罚金刑执行难已成为普遍现象。对三个基层法院的调查显示,我国的罚金刑主要以并处方式集中适用于财产犯罪。对两大法系6个国家近30年的司法调查显示:刑罚措施替代与刑罚公正等原因导致罚金刑出现慎用趋势;罚金案件主要来源于交通违法等'行政犯';罚金案件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判处小额罚金。解决罚金刑执行难的前提是认识中外不同的罚金刑制度,重新审视罚金刑产生及适用的特定司法环境有助于制定出与我国刑法相适应的刑罚体系。
出处
《光华法学》
2011年第1期106-128,共23页
Guanghu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