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家庭承包制的局限性以家庭承包制为突破口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不可否认的成就。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现行的联产承包制存在着一系列的局限性:1、土地承包合同名存实亡。现行的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只有产量指标,而没有经济指标。产量指标在传统体制下作为一种指令性计划存在,包含着一点虽然不属于地租但毕竞与土地所有权有关的经济联系。现在国家对粮食统派购制度的改革,农户不再向出包单位承担粮食包干任务,而粮食部门通过合同的形式向农户收购粮食,只是一种生产与销售之间的合同关系,与土地的所有权没有联系,现行土地承包合同将随着产量指标的消失而失去实际的意义。再加上签订合同的经验不足,合同的内容不齐全,手续不完备,因而失去法律的效力,导致承包合同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均难以得到实现。
出处
《桂海论丛》
1989年第1期7-10,31,共5页
Guihai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