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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土地、山界纠纷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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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土地、山界纠纷的现状及特点近年来,广西的土地、山界纠纷、械斗等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有的边远农村相当严重。凡参与械斗的,少则几十人,多则数百人,甚至千余人。械斗动用的器械,由棍棒发展到土枪土炮,甚至动用民兵武器。以田林县为例,全县二十个乡镇,156个村公所,人口仅20多万。然而,从1985—1991年底止,就发生土地、山界纠纷5624起。其中土地纠纷3118起,山界纠纷2146起,因之而导致械斗的有831起,死亡4人,重伤82人,轻伤216人。其中,1989年该县利周乡的一起纠纷引起的械斗,牵动了三个村屯的数百人参与,动用土枪数十支,重伤4人,轻伤数十人,致使这一带村屯的群众、干部长期不团结。
作者 杨秀提
机构地区 田林县纪检会
出处 《桂海论丛》 1992年第4期59-62,共4页 Guihai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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