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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幅提高劳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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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扬州市政府下发《关于提高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大幅提高农民劳模和低收入劳模的相关待遇。通知明确,给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市以上农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其中,全国劳模每人每月100元,省(部)级劳模每人每月80元,扬州市劳模每人每月60元。荣誉津贴不计入低保收入。
出处 《工会信息》 2011年第3期42-42,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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