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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转档案属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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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2008年8月,职工李默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工作,与公司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由于种种原因,李默在企业干得并不开心。2009年6月,李默向公司提出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虽同意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但却一直以种种借口拖延,没有为他办理档案转接手续。事情已经拖了三个多月,李默到镇江市总工会上访,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他下一步该怎么办?
作者 刘业林
出处 《工会信息》 2011年第9期16-16,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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