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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细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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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湖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湖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管理办法》,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申报命名、荣誉维护、监督管理等事项作了具体要求。《办法》规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每两年评选命名1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当对照《湖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及其考评办法,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达到考核基本要求的,可以向所在县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各县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申报企业组织实地检查和评价。
出处 《工会信息》 2011年第18期35-36,共2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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