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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首创工资协商“冬季要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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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扬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作出部署,从即日起到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冬季要约行动",以此推动工资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各项指标的落实,为明年劳资合作奠定基础。据了解,过去工资集体协商只有"春季要约",扬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发现,单纯开展"春季要约行动",与企业劳动用工的时间节点不衔接。
出处 《工会信息》 2011年第24期42-42,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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