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开展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国家层面,《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先后对集体合同制度作出规定,从初步确立这项制度框架,到明确工会在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中的地位作用,直至在法律层面规定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规范这项制度的法律规定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原则框架下,各地结合实际,作出相应的细化规定,制定出台了集体合同《条例》、《办法》或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呈现出从集体合同立法到工资集体协商立法不断细化的发展趋势,为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供可靠的制度规则保障。
出处
《工会信息》
2013年第18期4-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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