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杭州市余杭区总工会建立欠薪月报制度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防止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余杭区总工会建立了欠薪月报制度。这一制度要求,企业工会在遇有拖欠职工工资情况,必须在次月10号前将《企业欠薪情况报告书》上报所在镇局工会,镇局工会将企业欠薪情况汇总后于每月15日前报余杭区总工会。
作者 高祺方
出处 《工会信息》 2014年第9期36-36,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