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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市场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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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改后正式施行。一年多来,劳务派遣工在派遣和用工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值得有关部门关注。劳务派遣市场主体明显减少。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公司的资金门槛大幅度提高,从注册资本5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以上,同时增加了需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的规定。双重门槛将大量无实力、不规范的小公司挡到了劳务派遣的门外。以淮安区为例,原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可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大大小小有上百家,但《劳动合同法》
作者 万艾兵
出处 《工会信息》 2014年第13期24-24,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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