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3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下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3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负责人就《方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记者:请您谈谈《方案》出台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最高检办公厅负责人:人民监督员制度2003年8月建立以来,经过先期试点、扩大试点、深化改革等多个阶段,对于规范检察权运行、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增强检察公信力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毕竟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一种全新探索,没有样板可循。
出处
《工会信息》
2015年第11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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