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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提升市以上劳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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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泰州市总工会办公室报道近日,泰州市政府办发出通知,调整市以上劳动模范待遇标准。本次调整标准包括:一是市劳模春节慰问金由每人400元调整为600元。所需资金根据劳模隶属关系,由市及各市(区)财政分级负担,同级工会发放。二是设立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劳模因本人或家属患病、下岗和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以市及各市(区)为单位,设立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侧重解决劳模本人因重病。
出处 《工会信息》 2015年第12期39-39,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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