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陆续曝光的救人反被讹诈新闻,不仅引发了人们对社会道德价值导向的反思,也助长了人们面对他人需要救助时的集体无意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7月24日听取了北京市政府关于《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个人在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捏造事实向提供帮助的人恶意索赔,因恶意索赔侵害帮助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处
《工会信息》
2015年第32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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