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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淮河:新中国的伟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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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50年10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15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社论中指出:淮河的水灾,是一个历史性的灾害。但是到了人民政权手中,我们不但要根本消灭这个历史性的灾害,并且即将开始长期的兴利工程。斗转星移,伴随着新千年的到来,治淮事业走过了半个多世纪。
作者 冯晓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工会信息》 2019年第18期16-20,共5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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