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新余市总工会施星颂报道据悉,江西省新余市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市总工会干部家访制度的意见》,要求市总工会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一次对分管部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家访。《意见》明确了家访的内容,主要是了解受访干部的思想动态、生活条件、家庭情况和困难需求;向家属反馈受访干部在单位的工作表现、荣誉成绩,转达单位党委(党组)的亲切问候,感谢家属对单位工作的支持,认真听取受访干部家属的意见和建议。
出处
《工会信息》
2019年第19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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