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内某化工厂生产过程中用粉状活性炭脱色,年耗60吨,排出含炭废物约248吨/年。对废炭工业的分析的结果(%):干燥减重0.535;灰分3.19;挥发份72.6,固定炭24.21。拟对废炭做再生处理,条件是:以空气作再活化介质,在800℃下处理7小时。再生产品对亚甲兰脱色力恢复100%。收率(%):对废炭24.97,对废炭中的固定成份为91.65。对焦糖和味精中色素物质的吸附能力略好于新鲜活性炭。但再生炭粒度明显变细,出现微粉化问题。表一为原活性炭同再生炭的粒度分布情况比较。显然原炭粒径较粗,再生后虽有微粉化问题,仍可满足原来的生产过程需要。但经多次再生,使用循坏后。
出处
《工业技术经济》
1986年第5期38-39,共2页
Journal of Industrial Technologic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