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贿赂对国际经济交往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正日益被国际社会所关注,与此相应,国际社会已经初步形成较为一致的国际反贿赂公共政策。然而,晚近,多数国际投资仲裁庭却倾向于要求'更高的贿赂证明标准',从而实际上使涉及贿赂的跨国投资合同有效。还有学者提出'国家责任'理论来支持这一趋势。针对国际社会的此种趋势,我们应该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从国内法以及国际法层面,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这些对策主要包括:在国内法层面完善有关贿赂范围的界定,在国际法层面完善BIT中的不可仲裁性事项以及有关证明标准的规定。
出处
《国际经济法学刊》
CSSCI
2010年第1期203-225,共23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