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下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外汇指定银行收汇、结汇业务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借预收货款名义进行的变相融资活动值得关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期还将陆续向社会披露其他一些问题。正常情况下,预收货款是进口商给予出口商的一种贸易融资,对于出口商积极组织生产,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出处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
2004年第1期22-22,共1页
Gazette of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