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布时间:2013-04-21文号:汇综发[2013]5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3年4月20日上午,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灾区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严重。为全力配合做好此次抗震救灾工作,加大外汇管理政策服务支持力度。
出处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
2013年第2期8-9,共2页
Gazette of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