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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外交政策的决策机构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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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宪法的规定,美国外交政策的决策机构是总统和国会,但实际参与外交政策决策的有:1、总统及其幕僚;2、国会参众两院;3、国务院;4、其他各部主要是国防部;5、专业外交官员;6、各种利益团体;7、外交上的耆宿(一般指担任过国务卿、国防部长等职,资格老,有声望的人)以及外交方面的学者、专家。在美国称这些耆宿、学者、专家为外交上的当权派,他们都是来自美国东北部的人(宾夕法尼亚、纽约、康涅狄格、马萨诸塞等州)。因为家族和传统的关系,东北部人在美国外交上影响很大。总统可以由别地方的人担任,如尼克松、卡特是从西部来的,可国务卿、国家安全顾问这些职务都要由东北部来的人担任,如基辛格、黑格、万斯等都是东北部的人。
作者 王培生
出处 《国际展望》 1982年第27期7-10,共4页 Global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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