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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的劳动组织形式在公路建设中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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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公路基本建设,多年以来,采用了合同工的劳动组织形式,这个作法的好处很多,能有效地保证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减少国家开支,降低工程造价,增加农业收入,支援农业生产,有利于巩固集体经济和加强工农联盟。公路建设具有地处农村、分散流动和冬季、雨季不好施工的特点;一般说来每年有三、四个月的休工期。而公路建设,既有技术性比较复杂的工程,又是需用劳动力很多的重活。施工部门,如果按照工程需要全部采用固定专业工人的办法,在每个工地上调来调去,一年闲上三、四个月(冬季雨季),对国家经济负担,社会劳力合理使用,都是一项很大的浪费,不符合多快好省的要求。
作者 曲舒平
机构地区 山东省交通厅
出处 《公路》 1965年第4期6-7,共2页 High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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