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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要求代表“辞职”的做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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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企业法人张某是某区一名区人大代表,因涉嫌行贿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该区人大常委会即要求张某自行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并予以通过。后张某被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笔者认为,要求张某辞去代表职务的做法不合法,应在实践中予以纠正。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
作者 龙梦
出处 《公民导刊》 2014年第12期54-5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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