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国际上有关服务贸易的第一个多边法律框架。不过,在WTO于1995年1月1日开始运行时,GATS中并不包含关于服务贸易的具体补贴纪律。尽管GATS第15条要求WTO的成员进行服务贸易补贴规则的谈判,但是,迄今为止,相关规则尚未达成。那么,服务贸易补贴规则谈判的困难在哪里?如果多边谈判进展缓慢,是否可以通过区域贸易安排或其他机制来对服务贸易补贴进行规制?我国应如何应对?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
出处
《国际贸易法论丛》
2015年第1期197-220,共24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