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必然选择。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各级人大与"一府两院"之间不是权力制约的关系,而是人大对"一府两院"的领导与监督关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党的领导和实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和我国政治制度的有效运行。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09年第4期7-11,共5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07&ZD031)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