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身份权精神内涵的实质是主体基于特定身份可当然期待的良性情感状态,较为典型的情感类型包括亲情之爱、情爱、荣誉感。丰富身份权的精神利益内涵,符合现代民法主体理论发展的总体趋向,回应了我国婚姻家庭生活关系的现代性发展状况,利于倡导全面健康的养老育儿观念和弥补社会保障体系的不足。应以精神抚慰为最高意旨,修正和完善我国现行物质主导型的身份权精神利益保护制度体系,树立身份权精神利益内涵应有的法律地位。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09年第6期41-45,共5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2009年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民事权利的精神维度"(09SKC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