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法律方法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律解释学要努力为法治的实现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支撑。为了增强其回应司法实践的能力,法律解释学研究应通过间接参与司法实践的进路,探索更具普适性的法律解释方法的理论模型;应通过直接参与(或"准"直接参与)司法实践的进路,针对具体个案进行分析和论证,并不断修正、改进该理论模型,最终整合出比较贴近中国实际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成熟的法律解释规则体系。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0年第2期58-60,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