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夫妻侵权是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在特定主体间的侵权行为,具有主体特殊性、客体广泛性和时间限定性等特征。夫妻侵权的产生有其理论基础和立法基础。夫妻侵权作为一般侵权的特殊类型,其构成除要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外,还应符合侵权主体为夫妻一方或与夫妻一方共同侵权的第三人、行为的违法性、相对严重的损害事实、主观上故意和重大过失、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等要件。对夫妻侵权的救济,笔者认为应当侧重于民事救济,注重与刑事救济、行政救济的衔接,并根据夫妻侵权的不同类型设立相应的救济措施。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0年第5期26-28,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