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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及改革路径 被引量:2

On The Legal Educational Status And Reform Path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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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学教育具有时代性、本土性。中国法学教育应以中国的基本国情为基础,并合理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来进行制度构建。惟其如此,才能保证法学教育的科学性和进步性。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和制度建构的基本立场是:法学教育并非法律知识的普及,在此方面也有别于通识教育;在教育起点上应从本科开始;在教育目标上,要分类培养,在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侧重培养应用型人才,强调其职业性,在博士研究生、博士后阶段培养理论型、研究型人才,强调其知识层次的多元性;在教育模式上,对应用型人才侧重于业务实训,对理论型人才则侧重于创新能力建设。
作者 王利宾
机构地区 河南警察学院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0年第7期47-49,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3

  • 1课题组.外国司法体制若干问题概述[M].法律出版社,2005.325.
  • 2[法]勒内·达维.英国法与法国法:一种实质性比较[M].潘华仿,高鸿钧,贺卫方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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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

同被引文献8

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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