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对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做出明确规定,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大举措,更是我国法治进程的历史跨越和里程碑。其使得国家赔偿的范围更加广泛、更加明确,赔偿的程序与标准也更加科学完善,进步意义不言而喻,但是不可否认,此次修改仍存在精神损害的定义不明、赔偿原则不彻底、赔偿范围过于狭窄以及赔偿标准不明的问题,仍需进一步完善。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0年第8期5-7,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