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众人物隐私权是基于公众人物相对于普通人的特殊性而提出的概念。公众人物具有公共性,其权利或影响力不同于普通人,从而其隐私比普通人更多、更紧密地关涉公众利益,并与知情权、新闻监督权的充分实现有密切联系,因而应对公众人物隐私权进行必要的限制。但公众人物首先也是一般民事主体一自然人中的一员,其隐私亦应受到必要的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和新闻监督权之间会发生冲突,需要进行协调。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0年第10期29-31,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