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物权法》已颁布实行多年,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物权法》作为确定和保障财产归属关系的法律制度,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促进与保护社会交易功能。物权变动制度在物权法中具有纲领意义,起着衔接财产归属与流转关系的作用。大陆法系的物权变动模式由债权形式主义、债权意思主义以及物权形式主义三种,应以此为基础,解析梳理我国现行法中的物权变动模式。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1年第6期54-56,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我省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现状与对策研究"(编号E3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