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整制度作为挽救处于财务困境中的公司的一种康复途径得到了各国法律的青睐。然而,该制度的价值问题在国外理论界存在着重大的分歧。"法经济学"学派学者主张,破产法的唯一目标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派学者则认为,破产法的立法目标应当是多元化的。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世界范围内的破产法修订活动,都将重整作为破产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予以明确化。从公共政策和企业拯救文化视角分析,公司重整的理论基础包括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彰显企业拯救文化等。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1年第12期16-18,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