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定权利以外的新型权利诉诸司法,非直接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以及滥用诉权引发的恶意诉讼现象的出现,使得法院的民事立案环节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做到既要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又要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是法院立案审查度的把握的根本所在。法院遇到新型权利主张,应当予以受理;对于非直接利害关系人提起的诉讼,应当以诉的利益标准确定当事人为适格主体;对于恶意诉讼现象,应在立案过程中仔细审查,尽可能将其扼杀在诉讼的开始阶段。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1年第12期31-33,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