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正义为有效解决生态环境危机提供了崭新的思考切入点。界定环境正义应在"正义"和特定"环境"的基础上,立足现代环境伦理观念的嬗变并联系法律功能之进化特别是环境法功能之进化。环境正义是环境法的基本法律理念;对环境要素及其价值分配的主体是人;对环境要素及其价值的分配必须适度;环境正义包括人的正义和环境要素的正义两个方面。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2年第3期12-13,共2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2011年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中原经济区资源开发与农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法制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011B05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