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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的性质及责任形态研究

Study On The Nature And Responsibility Forms Of The Eng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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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法律没有对婚约作出系统规定的原因在于人们认为婚约带有"封建陋俗"色彩。但当代社会,人们对于婚约的认识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对财物返还、损害赔偿及精神抚慰金等责任形态进行系统规定,对于妥善解决婚约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 韩志永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2年第3期39-41,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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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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