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因定位不清,长期成为理论界争议的焦点。法学教育的使命、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和法学教育的大众化以及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之争决定了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应合理定位为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培养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合理的课程体系、科学的教学管理、完善的评价机制、优秀的教学团队和导师制的制度保障。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2年第5期29-31,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2011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项目号:2011B93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