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丰富的矿产资源是发展工业的天然优势。2009年6月美欧因中国稀有工业原材料出口问题将中国诉上WTO,是资源大国与资源小国在法律制度体系上博弈的具体体现。中国在这一争议中的失利,对目前正处于争讼中的稀土出口争端有重大影响。通过分析该案,并思考WTO对该问题的裁定如何将我国提出的理由驳回,进一步联系中国稀土出口这一类似问题,可指导中国在这方面作出如要求稀土出口商获得环保认证等方面的措施。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2年第6期6-8,共3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